第四个五年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7页(726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1970年初开始编制,同年9月提出计划纲要(草案),已列入中国共产党九届二中全会议程,因林彪、陈伯达的干扰破坏,会上未能讨论。后以中共中央名义通知各地贯彻执行。

“四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狠抓备战,促进国民经济新飞跃。

仍然要求集中力量建设战略后方,各协作区经济都要自成体系。

计划纲要规定:“四五”期间基本建设投资1300亿元,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2.5%,1975年钢产量达到3500~4000万吨,原煤4~4.3亿吨,原油7000~10000万吨,发电量2000~2200亿度,农业各项指标达到和超过农业发展纲要。

“四五”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由于基建规模过大和重工业生产急剧膨胀,1971年出现了“三个突破”,即职工人数、工资支出、粮食销售量大大超过计划,给国民经济带来一系列困难。1972年开始采取整顿企业管理,纠正农村一些“左”的政策等措施,1973年7月国家计委提出了“四五”计划修改草案,压缩和调整了各项主要指标,经过两年努力,经济有了好转。

1974年江青一伙掀起“批林批孔”运动,使经济急转直下。1975年邓小平抓全面整顿才又带来转机。“四五”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严重干扰和“左”的指导思想的错误,国民经济动荡起伏,重大比例失调日趋严重。5年间基建投资完成1764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长7.7%,1975年钢产量达到2390万吨,原煤产量4.82亿吨,粮食5690.3亿斤,棉花4761.6万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