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14页(395字)

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是土地规划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山、水、林、田、路、村这些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其中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引起其它因素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山水相连,两山之间常有一川。治川不治山不行,否则,“水是一条,从上往下冲,治下不治上,最后一场空”。

所以治山、治水、治田、治林是不可分割的。村是农村中组织生产和生活的中心,路是农村经济的动脉,而农业生产要在广阔的土地上进行,就离不开交通运输。所以必须统一规划,全面安排,实行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

不仅在县、乡、镇、村范围内要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而且局部规划也必须跟大范围的地区治理规划、流域治理规划等结合起来考虑,只有统筹兼顾,上下衔接,把局部规划纳入大范围的全局规划之中,才能组成一个地尽其利,生态良好,交通方便,便于管理,有利于生活的高效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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