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借统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85页(237字)

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债务承担形式。

由国家指定有关部门对外统一筹措资金,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分别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和人民币的债权债务。统借统还项目须经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审查确认,外汇列入国家外汇收支计划,人民币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并由国家财政承担还本付息。目前采用统借统还方式使用的国外贷款,主要用于建设周期长、本身偿还能力差的农业、科学、教育、文化以及部分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部门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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