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公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00页(316字)

国家对县乡公路修建养护的一项政策。

建国以来,国家由于财政经济困难和县乡对农村道路修建养护的迫切要求,便积极提倡县乡公路由县乡发动群众自修自养,国家重点予以扶助。国务院在1963年批转交通部《关于全国地方交通支援农业会议的报告》中又明确指出“修建和改善集镇以下的乡村道路、桥梁、渡口应实行民办公助”,公助即“国家加以组织,给予技术指导,并有重点的补助外请技工和外购材料费用”。国家的这一政策规定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广大农民要求的,从而充分发扬了人民群众修桥补路的优良传统,调动了县乡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村交通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促进了县、乡公路和农副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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