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00页(476字)

为保持现有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而进行的经常的、定期不定期的养护、维修、改善和提高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交通部1987年颁布的《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公路养护费分为养护工程费、养路事业发展费与养护其他费。养护工程费包括公路小修保养费,大中修工程费,水毁抢修及修复工程费,改建工程费,新建工程补助费,公路渡口费,绿化费、道(渡)班房修建费,县乡公路补助费,养护改善工程测设费以及养护机械,车辆设备购置费;养护事业发展费包括行政管理费,养路专用机械、构件、材料厂(场、库)建设费,养护管理技术进步开发费,养护科研和教育费,路况及交通量情况调查费,养路职工宿舍和养路段,站必须的生产房屋修建费、路政管理费;养护其他费:包括劳动保险,非固定职工福利、奖励、医药抚恤费,退职、退休、离休人员费,边远地区养路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固定规定要缴纳、支付的其他税、费等。公路养护费使用安排,应确保养路工程费不低于公路养护费总支出的80%,并首先确保公路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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