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56页(459字)

在统计中计算平均数等指标时,对各个变量值具有权衡轻重作用的数值。

编制物价指数的权数,是指各小类占大类的比重,各大类占总计的比重,它是权衡每个商品和项目重要性的指标。在计算物价指数时,由于各个商品的性质及其使用价值不同,因此不能把每个商品的价格直接加起来进行比较;由于各个商品的价格大小相差悬殊,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不同,所以也不能把每个商品的价格变动幅度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必须首先确定这种商品的购、销额(或购、销量)在购、销总额(或购、销总量)中所占的比重,用以作为计算物价指数的权数。

权数分为固定权数和变动权数。权数确定后在较长时期内使用的叫固定权数,权数随计算期经常变动的叫变动权数。

权数还有数量加权和金额加权两种形式。

用商品购、销金额的比重加权,才是名符其实的权数;用商品购、销数量加权,并不能真正起到权衡轻重的作用,故通常称其为综合汇总物价指数时的同度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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