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67页(264字)

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招收新工人的渠道。

按现行政策规定,目前招工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1)城镇吃商品粮的高初中毕业生,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城镇其他待业青年;(2)农村劳动力,以及国营农林牧渔场自然成长的劳动力。招收农村劳动力,要按照国家计划严格控制。

按国家规定,矿山井下、森林采伐、野外勘探、盐业生产四个行业,在有招工指标而又在城镇青年中招收不足时,可以招收家居农村的职工的子女;其他如城市基建占地农民、农村人口中的个别特殊人才等,需要招收时,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