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招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67页(264字)

也叫子女顶替。

我国过去的招工制度中,曾经规定工人退休、退职以及职工死亡以后,可以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当工人,这种招工方式叫作顶替招工。顶替招工存在许多缺点,首先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要求,排斥了其他青年劳动就业的平等权利;其次,实行顶替招工难以保证招工质量,不利于提高工人队伍的素质。

所以,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招用工人的暂行规定》中指出:“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不再实行退休工人‘子女顶替’的办法”。实际上,国家已经废止了顶替招工的办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