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直系亲属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82页(266字)

职工直系亲属中靠职工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的人员。

供养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无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其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继续上学的;弟妹,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其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继续上学的;孙子女,年未满16周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上述人员,如果不与职工一起居住,须取得证明,确认实属职工供养者,才能列为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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