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能参谋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20页(214字)

在直线参谋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组织形式。

它同直线参谋制的区别,在于坚持直线指挥的前提下,为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直线领导授予某些职能部门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控制权和协调权。特别是协调性部门(如生产调度部门)和控制部门(如经营销售部门、技术检验部门)等,对类似这样的职能部门没有相应的权力是不适宜的。直线职能参谋制是直线参谋制的补充和“变种”,它比直线参谋制更完善、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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