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154页(2842字)

会计凭证的处理是指从编制或审查凭证起,经过账务处理的各个环节,直到装订保管为止的整个过程。科学合理地组织凭证传递,对于迅速办理各项业务,加速资金周转,及时完成核算工作,充分发挥会计作用,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受理

编制与受理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和基础。编制与受理的凭证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反映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手续完备、不得任意涂改。对外签发的凭证以及受理客户提交的凭证,其余额除阿拉伯数字的小写金额外,应同时填写中文大写数字,以防涂改,大小写数字必须相符。

现金业务传票按照用于收入和付出现金业务来分,可以分为现金收入传票和现金付出传票。按照复式记账原理,每一笔业务发生后,至少要涉及两个以上的科目(或账户),采用单式传票时,至少要编制两张以上的传票。但目前在金融企业的现金收付业务中,为了简化手续,每一笔现金收、付业务发生后,只编制一张现金收入或现金付出传票,不编制“现金”科目传票。具体说,发生了现金收入业务,只编制一张现金收入传票,贷记××科目;发生了现金付出业务,只编制一张现金付出传票,借记××科目。金融企业内部发生的现金收入、付出业务,由会计人员自行编制现金收入传票和现金付出传票,对客户办理的现金收入、付出业务,以客户提交的现金缴款单、现金支票等代替现金收入、付出传票。

发生了转账业务,每笔都要编制转账借方传票和转账贷方传票。为了明确对转关系和事后查考以及核对账务的需要,对于每笔业务涉及的一套转账传票,不论几张都应编列同一传票顺序号,对其中每一张传票,还应编列分号。如第五笔转账业

务为三张传票,其编号分别为,同时在相关传票上列出对方科目。对特定凭证,可按规定分别代替转账借方传票和转账贷方传票。为使转账的对应关系明确,一般对客户办理的每一笔业务,如果涉及三个以上科目或账户对转,只能以一个借方科目(账户)与几个贷方科目(账户)或以一个贷方科目(账户)与几个借方科目(账户)对转。

(二)会计凭证的审查

对自制的或客户提交的会计凭证,都必须根据会计制度和有关业务的要求,严格进行审查,以保证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只有经过审查合格的凭证,才能作为处理业务和记载账务的依据。凭证审查的要点如下:

(1)是否为本行(司)受理的凭证;

(2)凭证内容、联数、附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3)账号与户名是否相符;

(4)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

(5)取款是否超过存款余额、拨款限额和贷款额度;

(6)密押、印鉴是否真实齐全;

(7)款项来源、用途是否符合政策和有关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

(8)计息、收费、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9)内部科目的账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经审查无误的凭证,应及时处理;如果内容不够齐全,应予退回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如发现伪造凭证等犯罪行为,要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三)会计凭证的签章

会计凭证的签章是确认凭证有效性,表示业务手续完成程度和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措施。凡是经过审查处理的凭证,都应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和规定的公章。如现金收入传票在收妥现金后,应加盖现金收讫章;现金付出传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章;转账传票和给客户的收、支款通知应加盖转讫章;发出的有关结算凭证以及有关结算款项的查询查复书等,应加盖结算专用章;办完手续发给客户的存单、存折、收据等,应加盖行名业务公章;联行专用章按联行制度规定使用。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不仅在一个金融机构内进行,有的还要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科学合理地组织凭证传递,对于迅速办理各项业务、加速资金周转、及时完成核算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根据各项业务特点、会计核算要求和劳动组织分工等情况,按照先外后内、先急后缓的原则组织凭证传递。除有关业务核算手续另有规定外,一律通过邮局或金融机构内部自行传递,不得交客户代为传递,以免发生流弊,造成资金损失或账务错乱。在手工操作的金融企业,由经办员接柜受理(或填制)、审查、记账,然后交复核员复核。在使用电子计算机的金融企业,经办员受理审查凭证后,交由操作人员将数据及时或分批输入计算机处理。为了维护资金的安全,目前,在人机并用的情况下,凭证传递的基本要求为:

(1)现金收入业务,先收款,后记账,以防止漏收或错收款项;

(2)现金付出业务,先记账(或通过电子计算机查询余额),后付款,以防止账户余额不足而垫付款项;

(3)转账业务,先记付款人账,后记收款人账,代收他行票据,收妥抵用,以防止单位套用资金,造成金融企业垫款。

(五)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和保管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会计档案,是事后查考的依据。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必须按规定装订归档,妥善保管。

每日结账后,应将凭证按科目清分,附在各科目日结单后面,每一科目的凭证再按现金付出、现金收入、转账借方、转账贷方顺序整理,然后按科目代号顺序并加传票封面、封底装订成册。装订的传票应在结绳处用纸条加封,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封条骑缝处盖章,以明确责任。已装订成册的传票,应编制传票总号,每册传票封面上按日编制顺序号,每日分册装订的传票应注明共几册、第几册,并登记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交保管人员入库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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