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0页(315字)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全文共7章61条。各章内容是:总则;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进出境物品;关税;法律责任和附则。总则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独立行使职权;并规定了海关可以行使的权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