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3页(245字)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

全文共12章53条。

各章内容是:总则;船舶检验和登记;船舶设施上的人员;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障;危险货物运输、海难救助;打涝清除;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特别规定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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