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83页(300字)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设置的一整套各自独立执行审计业务的组织机构。

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审计机关,即国家审计署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审计局;二是部门和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三是社会审计组织,即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社会审计和社会会计组织。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各级审计组织,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导,以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为基础,以社会审计组织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审计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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