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牵制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14页(373字)

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一般说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牵制制度有十项原则:(1)分权原则,即权力分割;(2)轮换原则,即不允许任何业务经管人员久留某个工作岗位;(3)查对原则,即例行和自动地进行各种凭证、帐务等的稽核查对;(4)凭证控制原则,如凭证的保管、编号等;(5)独立检查原则,即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必须无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本人不能检查自己的业务;(6)管理责任和监督原则,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价;(7)员工责任原则,即要求每个工作岗位上的人员职责要分明;(8)可靠的工作人员原则,即由可靠的工作人员担任指定的职务;(9)保卫措施原则,如保险柜、厂卫、门警等保卫措施;(10)成本效益原则,即权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所花的代价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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