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15页(316字)

通过法律程序并由国家发布的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条例。

它是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的基本准则和正确处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基本规范。注册会计师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作为审计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已发展成为一个很有影响的世界性职业。

50年代初期,我国也保留了注册会计师制度,此后自行消亡,直到1980年才得以重建。为加强管理,正确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于1986年7月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分为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工作规则、会计师事务所及附则6章30条。

上一篇:社会审计人员 下一篇:审计事务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