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3页(196字)

收款单位根据合同发货或通知付款单位提货后,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经付款单位承认付款后办理转帐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

适用于商品交易以及由于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同城和异地都可办理,但同城和异地有两点不同:(1)同城可以不检验发运证件,异地要检验发运证件;(2)同城承付期一般为1~2天,异地验单付款的一般为3天,验货付款的一般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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