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场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98页(258字)

我国根据“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对城市市场从各个方面所进行的组织、监督和协调。城市市场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四项:(1)对商品经营者的管理,主要是对国营工商企业、集体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者登记及对交易者的管理;(2)对商品的管理,在我国主要包括对计划市场商品和非计划市场商品的管理;(3)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包括对购销、供应、加工定货、农副产品预定等合同制定的审核及对合同执行的监督;(4)对市场物价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价格制定、价格调整及市场价格的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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