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11页(549字)

国家制定的发展教育事业的计划。

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是以计划调节为基本原则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主要的经济规律。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是贯彻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重要措施。

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基本内容,包括现状概述、发展目标和实现途径三个部分。内部章节组织方式,可以随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但全文前后必有概述现况和目标的导言,综述计划原则和实现可能性的结论。

常用的内容组织方式是,先列出以青少年为基本对象的小学、中学、大学的正规教育,次列出以成人教育为主的非正规教育,再列出有关教育的行政组织和研究工作的情况和要求。这些都是从现状到目标的关于人力、物力、效能、效率的各方面的具体分析。

在这之后是有关如何组织这些人力、物力、财力的分析和预算要求。有些国家还列有分地区的任务。

此外,在内容包括某些特殊重要发展或改革新项目时,还可将之列为专题附录。教育计划的内容和任务,要求教育计划工作者必须查明三方面的情况:需要和需求;已有的资源;潜在的效力。

进行这类工作,既有一般性调查、统计、研究和计划工作的共同原则问题,也有涉及对象范围内事物本身性质特征的特殊原因和方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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