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工程中的提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45页(662字)

在创新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的价值工程活动的最佳方案。

大体需经过下列步骤:

第一步:概略评价(或初步评价)。对创造出来的各种方案和设想,进行粗略的评价,筛选出意义重大、有可能实现的方案。评价内容主要有:(1)技术可行性评价,即能否实现所需功能;(2)经济可行性评价,主要看成本能否降低;(3)综合前两方面,看价值能否提高。

第二步:方案具体制定。

通常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方案的构思设计,从独立功能领域具体制定一个新方案;二是方案整体综合研究,使各功能领域之间协调配合。此外,还可以利用方案最优组合法,组成另一种新的理想方案。

第三步:详细评价。包括:(1)技术可行性评价;(2)经济可行性评价(应该就对象寿命周期费用进行评价,但目前仍多限于创造费的评价);(3)社会评价(社会法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等);(4)综合评价(如市场需求与产品销路、方案实施条件、年节约总额、创新方案投资、创新方案投资回收期、创新方案适用期与投资回收期的比较等)。

第四步:方案的优选。在一般情况下,应按照评价对象的要求,根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详细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选优。

第五步:确定提案。将最优方案作为正式提案,写成提案书的形式,提交有关领导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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