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27页(256字)
中世纪法国的农奴制。
盛行于10~12世纪。佃隶是向领主租佃份地,除交纳地租外,并负担繁重的徭役和捐税(包括婚嫁、财产买卖和继承等税)。他们不仅在土地关系上,而且在人格上,也依附于封建领主,没有人身自由,被看成是领主的财产,近似家内奴隶,不得逃离。
领主有权逮捕和惩罚佃隶,没收其财产,并连同土地将其转让或出售。12世纪后,在偿付赎金的条件下,佃隶可以摆脱人身依附成为自由农民,但佃隶制在农村中作为封建制度的基础仍继续存在。到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才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