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价格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66页(525字)

当代西方经济学关于完全竞争的假定条件下商品的均衡价格如何决定的理论。

完全竞争的条件主要有两个:(1)有大量的卖者与买者,任何一个卖者或买者都不能影响这种商品的价格。(2)产品是同质的,无差别的。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可以按照特定的市价卖出他愿意销售的商品量而不影响价格,这就是说,厂商的平均收益与相应的边际收益始终是同一数值,因而需求曲线(dd)、边际收益曲线(MR)、平均收益曲线(AR)重叠,它与平均成本曲线(AC)最低点相切。厂商的产量由MR与MC的相交点决定,在一定产量的条件下,产品卖价由dd(AR)决定,成本由AC决定,见附图。E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均衡点,OP为均衡价格,OQ为均衡产量。这个理论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时的平均成本最低,所以商品的价格也最低。但是,如果商品价格更低,那就会使产量减少,其结果反而使价格上升。对生产者来说,这时能实现最大利润,再多生产,成本会上升,再减少产量,平均成本会上升。

所以,均衡点E是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最优状态。

〔参〕 边际成本 边际收益 垄断价格论

上一篇:福利国家论 下一篇:垄断竞争价格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