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竞争价格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66页(577字)

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关于既含有垄断因素又存在剧烈竞争的商品的均衡价格如何决定的理论。

由美国人张伯伦和英国的琼·罗宾逊在1933年分别提出的。垄断竞争的条件是:(1)厂商数目比较多,彼此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2)产品之间有差别,因此存在垄断的因素。按张伯伦的观点,垄断竞争型商品,在短期内的均衡价格和产量的决定原则是一样的。厂商这时可以得到超额利润,因为短期内新厂商不容易加入该行业,参加竞争。

但从长期看,情况就不同了。可比较附图看出差别。

在长期中,新厂商进入该行业,要引起价格下降,并迫使原有厂商减少产量。这样就使需求曲线向左下方移动,一直到新的需求曲线d′d′与AC线相切于G1点为止。

这时,厂商的产(销)量为OQ1,价格为OP′。因产量为OR′时的平均成本也是OP1,与价格相等,超额利润消失。

所以,在垄断条件下,厂商的价格和产量达到长期均衡的条件,不仅要边际收益MR=边际成本MC,而且要平均收益AR=平均成本AC。

〔参〕 垄断价格论 边际成本 边际收益 完全竞争价格论

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的短期均衡

图(1)

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的长期均衡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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