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社会化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70页(319字)

日本经济学家都留重人等提出的一种改良主义理论。

他们认为,一种社会制度与另一种社会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剩余形式的不同以及剩余占有方式的不同。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采取利润形式被资本家占有,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剩余以社会基金形式,归社会所占有。既然剩余形式及其占有方式是区分各种社会制度的标志,因此,要改变一种社会制度,可从改变剩余形式及其占有方式着手。

都留重人等认为,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虽然也是区别不同社会制度的标志,但改变生产资料占有方式要比改变剩余占有方式困难得多,因此,剩余社会化,被认为是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易行的方法。这种理论从根本上忽视了生产决定分配的原则,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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