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55页(270字)
中英合办的煤矿产销机构。
前身为福中公司。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英国福公司(Peking Syndicate)。侵占河南焦作煤矿,因经营不善,屡有亏损,遂与华商合办。在袁世凯的支持下,于1915年与华商中州、豫泰、明德三家煤矿公司合组为福中公司。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先由建设委员会接收,再由实业部派员整理。1933年依照中国矿业法、公司法改组为中外合资的中福公司。抗日战争爆发后,公司机器设备和资金内迁,与资源委员会合作,投资湖南湘潭、四川天府、嘉阳等煤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