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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03页(395字)

1924年1月23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由共产党人瞿秋白等起草。宣言总结了革命斗争的经验,分析了当时的现状,批判了立宪派、联省自治派、和平会议派和商人政府派等错误的反动的政治流派,并根据三大政策的精神,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强调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关于民权主义,强调其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

关于民生主义,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最重要之原则。宣言还阐明了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对外废除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取消他们在中国攫取的特权,并改变外债的性质,免使中国坐困于次殖民地之地位;对内规定建立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具体政策,以保障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实施。

由于孙中山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主张,同意联俄、联共、扶助农工,宣言便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合作的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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