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66页(196字)
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迁都洛阳。
1932年3月,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决定以洛阳为行都,长安(今西安)为陪都,定名西京,并由中央特派专员担任筹备。同年5月,筹备委员会成立于西京。设委员长一人,委员十五至二十五人,由国民政府聘任。下设秘书处,置简任秘书长一人,主持会内行政事务。以秘书、技师等协助办事,并聘请专家为顾问。于国民政府所在地设有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