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78页(557字)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扶植的全国性的傀儡政权。

1938年12月,汪精卫集团在日本政府策应下,逃出重庆,发表《艳电》,公开叛国投敌。次年12月,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以承认伪满洲国及日本各种侵华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为建立伪中央政府作了准备。

1940年3月30日,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正式成立。设都南京。用在青天白日旗上附加“和平反共建国”字样的三角小黄旗为国旗。后汪精卫为表示正统,在日本允许下去掉三角小黄旗。仿南京国民政府体制,实行五院制。汪精卫任国民政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院长,陈公博任立法院院长,温宗任司法院院长,梁鸿志任监察院院长,王揖唐任考试院院长。

同年11月,与日本签订《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秘密协定,承认日军对中国沦陷区实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控制,并加入德、日、意三国军事同盟。1941年春,积极配合日军,在统治区内实行“清乡”运动,同时还发起“东亚联盟运动”、“新国民运动”等,对人民进行欺骗宣传与奴化教育。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于1943年初追随日本向英美宣战,并全面实行战时体制。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后,由陈公博继任接任其职,因内部争权夺利面临瘫痪状态。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该政府于16日解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