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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7页(222字)

国民政府经济部为推进全国合作事业而筹建。

1939年5月29日成立于重庆,隶属农本局。湘、鄂、皖、桂、闽、川、康等内地各省分别成立名称不同的办事处、管理处、合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

在拟订的全国合作事业计划中计划推行:土地所有权合作化,使无土地佃农联合买地作自耕农;生产事业之经营合作化;物资运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资金社会化等,但均未兑现。

曾举办过两期合作人员训练班。在一些省建立合作事业实验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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