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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俄国租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209页(182字)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于1919年7月宣布放弃帝俄时代在华的一切特权,包括归还租界。

1920年9月,北洋政府宣布在承认苏俄政府前,暂行闭锁在华俄国公使馆及领事馆,暂时代管俄国在汉口、天津的租界。1924年5月31日,中、苏两国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其中有苏联政府放弃在华租界的条款。中国政府遂正式收回了俄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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