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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术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0页(274字)

即武术。

近代亦称武技或国技。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以摔、打、踢、拿、劈、击等攻防格斗动作为内容,按一定规律排列组合。可健体防身。

分器械和拳术两大类。前者有“十八般武艺”之别;后者有拳种和流派之分。

民国期间,各地拳社林立,习武者甚众。虽有利于流传和发展祖国传统文化,但因派宗各异,封建宗法色彩浓厚,显得比较混乱。1928年正式定名国术,并建立中央国术馆。通过“国考”和受训等形式培养各级武师。第三届全运会将其列为表演项目,第四至第七届列为比赛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列入正式竞赛项目,得到普及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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