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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禁烟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3页(212字)

初为禁烟督办署,1925年7月设立,直接受国民政府财政部监督指挥。

管理全国禁烟、专卖及稽核事务。设委员九至十三人,由国民政府就国府委员、军委会委员、禁烟团体代表中选派,国民政府内政、外交、司法、财政、交通各部部长为当然委员。

设主席委员一人,常务委员二至四人。

另设干事若干人,承主席委员与常务委员之命,办理会务。1935年6月裁撤,另设禁烟总监。1938年2月改归内政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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