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县兵工厂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40页(347字)
民国初年官办兵工厂。
1915年北京政府特设兵工督办处,拟设一完善兵工厂。1916年,兵工督办经阁议撤销,改在河南巩县孝义设“巩县兵工厂筹备处”。隶陆军部,筹建多年,于1921年建成炮弹三厂、机电、引信、机器厂等。
机器设备分别来自德国西门子、美国布德莱及国内汉阳兵工厂。1922年正式定名“巩县兵工厂”。占地七百余亩、职工二千二百余人。1923年后,陆续增建枪厂、迫击炮弹药房、炸弹房。生产七九步枪、手枪、俄式机关枪、柏格门手提机关枪、转轮机关枪,八二迫击炮、炸弹以及各式子弹等。
成为全国规模较大的兵工厂。1925年划归河南驻军,1929年6月改属国民政府军政部,易名“军政部巩县兵工厂”。
嗣后改归兵工署管辖。1938年迁至兰州,改为兰州兵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