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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惨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61页(215字)

又称竹沟事变。

1939年11月11日,国民政府河南确山县县长许公超,纠集确山、信阳、汝南、沁阳等县的国民党特务、流氓和反动军队一千八百余人,围攻确山县竹沟镇的新四军第八团留守处。留守处为了保护伤病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奋起自卫,坚持战斗二天一夜,终因寡不敌众,部分人员被迫撤出竹沟镇。反动军队进入竹沟镇后,惨杀抗日有功的新四军伤病残人员、家属及当地民众二百余人,财物被抢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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