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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军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68页(391字)

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北都督府的简称。

亦称武昌军政府、武昌都督府。1911年10月11日成立于武昌阅厂原湖北谘议局。众逼黎元洪为都督,黎未立即就职。因军情紧急,革命党人先行组织谋略处,处理机要大事。

旋根据立宪派汤化所拟《军政府暂行条例》,取消谋略处,改设参谋、军令、政事、外交四部。政事部长汤化龙权最重,辖内务、外务、财政、交通、司法、文书、编制七局。

10月25日,革命党人主持改组军政府,设军令、军务、参谋、内务、外交、理财、交通、司法、编制九部,继又增设教育、实业两部。另设总监察处,为最高监察机关。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前,被独立各省公认为临时中央军政府。曾发布过《鄂州临时约法》等一系列除旧布新、具有进步意义的政策和法令,对巩固武昌起义胜利成果、推动辛亥革命向全国发展起过重大作用。

1912年4月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军政府奉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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