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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特派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77页(219字)

1935年11月,因国内吸烟者日多,国民政府于重庆成立禁烟总会,负责全国禁烟事务。

并于各省设立禁烟特派员公署,由中央派出禁烟特派员,以督查各省禁烟事宜。由于烟利是地方军阀势力一大利薮,禁烟特派员行动常受到掣肘。

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禁烟四条办法,规定特派员不受军、省署的牵制,把种、运、售、吸烟和戒烟等机构,统归特派员公署管理,以此控制地方烟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烟毒泛滥。抗战后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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