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79页(185字)
官署名。
1924年到1927年间北京政府设置的地方最高军政机关。1924年后,北京政府陆续改各省督军公署为督办军务善后事宜公署。1928年,北京政府复颁布《督办军务善后事宜公署暂行条例》,下令各省统一建置。其公署内部组织一仍其旧,由督办主持署务,下设各员襄理军政事务。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省政府委员会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