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形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56页(2871字)

通常有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生产方式、生产的社会形式等含义。

(1)社会经济结构指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占指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社会经济结构是区分人类历史上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准,也是区分同一社会形态不同发展阶段的标准。

(2)通常说的生产方式,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即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则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起决定性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1962,P.8)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政治观点、社会思想和社会文化,即有什么样的社会。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会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从而推动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3)生产的社会形式也称社会生产的形式,指生产关系。马克思明确提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就是它的“生产关系”。

社会生产形式是社会生产的一个方面。任何生产都不可能由个人孤立地、单独地进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形式之中。社会生产的形式和社会生产的物质内容即生产力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社会生产力对社会生产的形式总是起着决定的作用。

社会经济形态指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社会经济形态是马克思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研究人类社会,特别是用于研究社会经济过程而确立的重要科学概念。马克思在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这一概念给予了最完满的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1962,P.8)马克思在阐明社会经济形态时,不是从思想的社会关系中,而是从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中去寻找基础。这样就从人们在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等生活领域中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找出了它的本质联系。列宁指出:在论述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的内容时,马克思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分析和寻找社会生活诸领域中的内在的本质联系,“他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列宁,1972,P.6)社会经济形态这一科学概念,把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基础,指出生产关系对其他关系具有决定作用,从而揭示了全部社会关系中不同关系(如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之间的本质联系;把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归结为由生产关系决定,并把它们建立在生产关系这一现实基础之上,这样就给人类社会作出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使人们有可能科学地阐明政治生活、法律行为、思想意识等等的根源,认识到这些进程乃是决定于物质生产,即经济过程。

社会经济形态这一科学概念,把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经济结构,这样,就为人们区分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或是区分各国的社会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列宁指出:“在此之前,社会学家总是难于分清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的主要现象和次要现象(这就是社会学中的主观主义的根源),不能找到这种划分的客观标准。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使我们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一般科学的重复律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

”(列宁,1972,P.120)这样,“就有可能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列宁,1972,P.120)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五种基本的社会经济形态即:原始公社制、奴隶占有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

此外,在同一种经济形态下,根据经济结构的某些属于局部质变性质的特征,可以将该社会经济形态区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如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有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两个阶段。而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只是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初级阶段。

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把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从而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最深刻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阐明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马克思指出:“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1975,P.12)列宁说:“马克思也推翻了那种把社会看做可按长官的意志(或者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都是一样)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变化的、机械的个人结合体的观点,第一次把社会学置于科学的基础上,确定了社会经济形态是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确定了这种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列宁,1972,P.122)这些论述以最充分的根据阐明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有规律的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些论述的正确性。

社会经济形态概念,把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从而将经济基础与建立其上的政治法律的与意识的上层建筑作出了科学的划分,阐明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1961,P.487)马克思以生产关系来说明社会形态的基础结构和“骨骼”,同时也探究适合于这种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只有把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统一起来,才能构成“有血有肉”的社会经济形态。

参考文献:

马克思,1962,《〈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

列宁,1972,《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61,《雇佣劳动与资本》,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5,《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宋涛主编,1988,《资本论辞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许涤新主编,1980,《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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