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9页(1125字)

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或经济单位本身的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形式(许涤新,1980,P.57)。

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是自然经济的重要特点,“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是这种经济的写照。列宁曾指出,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同类的经济单位(父权制的农民家庭、原始村社、原始领地)组成的,每一个这样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从采掘各种原料开始,直到最后这些原料制作得可供消费。

自然经济就其性质来说,它排斥社会分工,生产者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包括农产品和大部分手工业品。生产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也全部或大部分是在本单位生产的,交换极为有限,因而产品还不具有商品的性质。

自然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其基本特征是,每个家庭或每个经济决策单位生产他们所消费的每一件物品,确切地说,是每个村落生产他们所消费的每一件物品。为了建造房屋,收获庄稼以及为了其他目的,他们也常在家庭之间合作换工。通常也有些专业工匠(如木匠、铁匠、石匠等)为全村工作。

在自然经济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何时生产,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完全是由家庭或村落自行决定的,是借助于习惯、本能、民主协商或家长专制来实现的。

自然经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展的社会形态中必然存在的经济形式。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原始社会末期以后,商品经济虽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它在奴隶、封建社会中只处于从属地位。在封建社会的末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商品货币关系的迅速发展,自然经济逐渐趋于瓦解,并最终为更发达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经济所代替。

在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的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自然经济只作为一种落后的经济残余而存在。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某些地区,自给自足或半自给自足的经济仍明显地存在着。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规模狭小,各个生产者或生产单位彼此处于分散孤立的状态,很少发生经济联系,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必然趋向因循守旧和闭关自守。

因此,自然经济是一种封闭式、保守落后的经济形式。因循守旧、墨守成规、闭关自守是自然经济的一个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自然经济容纳不了较高的生产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出现商品经济。

参考文献:

许涤新,1980,《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

上一篇:社会主义社会 下一篇:共产主义社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