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9页(3435字)

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经济的概念是,商品经济是一种为交换而生产的经济,这一定义来自于商品的定义,即商品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产品。

但商品经济通常与建立在生产者分散决策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换来组织生产的形式联系起来,即以私人所有的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交换。作为商品经济典型的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

1.技术关系

建立在交换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离不开劳动分工,因为除非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商品交换将失去基础。

关于分工对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作用是公认的,但其基础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说明。

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自于人们头脑的分工能够使知识更快的增长或促进技术进步。显然,每个人从事一种专门的职业或工序的分工是头脑的分工,这种分工所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自于头脑的性质或人类掌握和发明知识的性质。

假设有1万个人,他们的头脑是同质的,如果他们从事同样的工作和发现、创造同样的知识,那么1万个人将得到完全相同的知识或技艺,从而1万个人的知识总量将与1个人相同。如果这1万个人从事1万种不同的工作,每一个人去发现和创造不同的知识,那么,知识的总量将是以前的1万倍。当每个人发现了新的知识,都可以把它告诉其他人,这可以使人们的知识或头脑相互联结起来。实际上,由于人们头脑对知识的接受或容量是有限的,而且人们并不需要知道所有的知识,因此,每一个人可以从事特殊的职业和使用他们的特殊知识生产出产品,然后进行交换,通过产品交换,每个人都将享受各个人所创造和占有的全部知识的成果,从而使知识以最快的速度增长。斯密在讨论分工时曾提出着名的“斯密定理”,即分工与专业化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取决于市场规模,使用前面的例子即是,如果把人或人的头脑的数量增加1倍,即从1万人到2万人,每一个人从事他自己的发明创造,然后通过市场交换把这些知识加总起来,知识的增长将比以前快1倍。

显然,分工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自于人们头脑和知识的性质,来自于知识的发明或技术进步。

因而,效率最大化就在于充分利用每一个人的头脑进行发明创造。由于信息是分散在各个人头脑中的,如何把这些信息都联系起来加以处理就成为重要的问题了。

联结和处理这些信息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计划方法和市场方法。

对于计划方法,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方法决不应是用一个人的头脑取代所有其他人的头脑,而是通过一个计划机关来搜集和处理分散在每个人的头脑中的信息。

可以设想一种计划经济模型,即兰格(1981)所举的计算机方法,借助于未来可能极为发达的计算机系统,每个人把他所想到的都输入计算机,并通过联网把所有人的头脑连接起来,计划机关使用一个强大的计算机终端系统来处理所有的信息,并根据人们的共同利益发布指令。市场方法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处理信息,按照哈耶克(1994)的说明,每一个人都不需要知道其他人的知识,而只需要关心与他有关的价格信号并作出决策,价格机制可以把分散在各个人头脑中的信息连接起来加以处理。

就信息的处理来讲,我们可以把这两个例子作为计划方法与市场方法的极端,显然,这里的价格机制只是计算机出现以前的一种原始的工具,因为人们之间信息的交流与分工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必要的,即克思所讨论的社会化大生产的性质。可以认为,目前处理信息的方法是介于绝对的集中和分散这两个极端之间的某一点,如企业和政府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

然而,就现实的信息处理或经济组织来讲,更重要的是激励或竞争问题,上述讨论中所暗含的一个假设是,每个人都会无代价地全力去从事发明创造,并无代价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信息告诉其他人,这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假设,现实的经济活动并不仅仅是按照信息处理的方式来组织的,而竞争或博弈则更能表明经济组织的性质。

2.竞争和博弈规则

商品经济可以认为在历史上是自发产生的,但只有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阶段才真正成为一种经济组织的形式或通过法律成为一套完整的博弈规则,即人们发明和利用新的知识是为了竞争,发明和应用新知识的人通过获取利润和积累的财富来表示他们的成功和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

其博弈规则是,每个人决不会把他所得到的新的知识无偿告诉别人,除非按照竞争的市场价格来交换它。对于商品交换的重要一点是,这种交换是建立在人们的财产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平等的契约的基础上的。

但另一方面,这种商品交换或契约又是不平等的,因为它是建立在人们不同的信息或技术的基础上的。换句话说竞争是以技术或信息的垄断为基础的。

可以用一个从小商品经济或简单商品经济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过渡的简单例子来表明商品经济的性质。假设一个手工艺人有独特的技艺,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其单位劳动时间的产品的价格比别人更高,但他并不会把他的技艺无偿告诉别人。这个手艺人可能雇用几个帮工,把那些简单的或不需要高技术的工作交给帮工去做,他把全部时间都用于做那些最复杂的工作,这可以增加产出,而他付给帮工的工资只要略高于那些人以前的工资就可以了,从而可以提高他的收入或获得剩余。这个手艺人的产出总是受到他的劳动时间的限制。这样,他会考虑招收徒弟,但他招收学徒会使他失去对技术的垄断。因此,他要规定徒弟在学徒期间和出师后的一段时间要为他提供一些无偿的劳动。

显然,采用这种“师傅和徒弟”的方法来传播知识或技术会受到众多的限制,当能够通过明确的法律契约来保证交易双方的约定,交易的范围将被扩大或新的技术将更快的传播。

比如,甲生产者由于掌握了新的技术而比乙生产者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如甲生产者单位时间可以生产10单位产品,乙生产者为5单位产品,甲生产者可以采用一种契约的方式来购买乙生产者的劳动,其工资率将大于5而小于10,如6单位产品,然后采用新的技术使乙生产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到10,甲生产者将获得4单位产品的剩余或利润。

现代市场经济提供了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契约的履行和对技术的垄断(如专利法、商标法以及知识产权等)以促进竞争,知识的发明和利用是通过雇佣关系和获取利润的竞争来实现的。

需要提到的是这种商品经济与私人财产权之间的关系。

由于信息或知识是由个人占有的,信息的传播是通过雇佣劳动和获取利润来进行的,每个人都想利用自己的信息去雇佣别人和获取利润,但他所占有的信息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一旦他失败了,契约将无法保证。因此,作为博弈规则的重要一点是,雇佣别人劳动的一方必须有一笔资产作为抵押,从而保证他能够负责决策失败时的损失,否则每个人都会去雇佣别人而不对失败的后果负责,即只负盈不负亏。但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并不只是让资本的所有者得到技术创新的机会,而是让最有才能的企业家获得资产抵押来进行技术创新,这正是股份公司和金融市场的作用所在。作为这种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是使最有能力的人获得资产抵押和组织生产的机会,并获取表示他们成功和社会地位的利润。

现实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制度正是基于人们利益竞争基础上的信息传递进行的,利益的竞争促使人们发明和利用新的技术。这种自发的竞争并不一定与最有效的知识的发明和利用相一致,但如果我们承认竞争在知识发明和应用中的作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完善竞争的博弈规则,通过减少或消除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来促进知识的发明和利用。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可以视为人们随着知识的增长自发地选择和逐渐完善的一种经济制度的选择过程,人们对经济制度的选择同样取决于知识的增长。

参考文献:

哈耶克,1994,《价格制度是一种使用知识的机制》,见《当代国外经济学家论市场经济》,中央党校出版社。

兰格,1981,《计算机与市场》,见《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马克思,1975,《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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