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资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101页(2305字)

又称“有形固定资产”,指具有实物形态的各种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该类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一般不以出售或转变成现金为目的。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其价值逐渐减少而转移到其所生产的产品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1992)对固定资产的标准作了原则规定,即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器具等。按照这个原则,财政部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2)中对固定资产标准又作了具体规定,将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为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生产经营用房、办公用房、仓库、食堂、职工宿舍及其他住房等;建筑物包括塔、池、井、架、棚、场、路、桥、平台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以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通水、通油管道、通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各种机器设备的基座也应列入各该设备的价值中。

(2)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但其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可见,作为企业主要劳动资料的固定资产,有三个特点:(1)是使用期限较长,它与流动资产中一次性消耗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不同;(2)是能够多次参加生产过程,不改变其实物形态;(3)是为了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而不是作为商品销售。

固定资产的价值按照固定资产的建造费用或购置费用计算。对于外购的机器、设备除购置费用外,还应计入运输与安装费用。

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为了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两种。

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理发室等使用的服务、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2)按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正在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企业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企业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构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而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本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3)按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等;(4)按固定资产性能分类可分为房屋、建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其他固定资产等。

从理论上看,固定资产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等。由于固定资产来源渠道不同,其价值构成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

我国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做了明确规定:(1)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安装成本)、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作为原价;(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为原价;(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估计记账,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支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3,《企业财务通则》,《中国新财务会计制度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

许毅、沈经农主编,1987,《经济大辞典(财政卷)》,上海辞书出版社。

张兴汉、夏伯忠主编,1994,《新会计大辞海》,沈阳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3,《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国新财务会计制度全书》,经济管理出版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