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221页(2588字)

又称(译)金融衍生商品、金融衍生产品、金融衍生工具等。

指以货币、外汇、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品为基础衍生出来的、作为买卖对象的金融品。

金融衍生品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划分,金融衍生品有:(1)货币衍生品。

即以各种货币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远期外汇合约,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2)利率衍生品。

即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3)股权式衍生品。即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按照基础工具的交易方式划分,金融衍生品有两类:(1)交易双方的风险收益对称,都负有在将来的特定日期、按一定的条件进行交易的义务,主要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等;(2)交易双方风险收益不对称,合约购买方有权选择是否履行合约,主要包括货币、利率、股票、股票指数等期权合约,以及有期权变通形式的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利率上下限等。按照基础工具交易方法及特点划分,金融衍生品有:(1)金融远期。即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条款的内容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但一般有规定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等。金融远期合约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等;(2)金融期货。即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在将来特定时间交收特定数量金融品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等;(3)金融期权。

即合约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所达成的契约,主要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及其各大类中的很多种类;(4)金融互换。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预先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大类。

按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方法和特点的不同,是金融衍生品最基本、最常见的分类。

金融衍生品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1)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促进了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初,以美元为中心、实行“美元、黄金双挂钩”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连续出现危机,并于1973年正式瓦解,浮动汇率成为各国的新兴汇率制度。

世界金融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动荡使任何经营或持有货币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随时都有面临因汇率变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这就使整个西方世界产生了规避风险的强烈需求。同时,受这一时期货币主义学说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说的影响,以自由竞争和金融自由化为基调的金融创新浪潮席卷了整个西方世界。

这些,使得作为新兴风险管理手段的金融衍生品应运而生,从而将传统金融市场上的风险进行了有效的分离,但也给投机者提供了以承担风险获取高收益的市场。

因此,金融衍生品一经问世,便有了强大的市场需求,并获得了迅速发展;(2)金融理论推动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和发展。197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一篇题为《货币需要期货市场》的论文中宣称,“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已经死亡”,并为货币期货的诞生在理论上奠定了基础。弗里德曼对利率期货的诞生也有决定性的影响。

1973年,布莱克(Black)和斯克尔斯(Scholes)发表了关于股票欧式看涨期权定价的论文,为期权定价提供了理论根据,使期权交易所在当年便成立起来。这些理论被发展和应用到其他方面,促进了金融衍生品的发生和发展;(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动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和发展。70年代以后,银行在市场竞争和国际监管的双重压力下,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实现盈利点的转移,通过对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和开发,并担当交易中介,有力地推动了金融衍生品的发生和发展;(4)新技术促进了金融衍生品的发展。

电子通讯技术的进步和电子信息处理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使得大量资料处理与传输变得十分便捷,大幅度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把全球各主要金融市场有效地联接起来,提高了运作效率,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和居民进入市场,促进了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金融衍生品的总体正负面作用。金融衍生品具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它规避了价格风险,降低了借贷成本;进行高效率的风险管理,增强了市场的流通性,有利于稳定现货市场;由于成千上万的投资者在衍生市场公开竞价,有利于发现并传播市场价格,使经济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能更快更好地从远期价格预测中获益;并能促进银行业的发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及其发展,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负面影响:金融衍生品集中了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风险,并在固定市场上释放,若管理措施不严密,容易成为金融灾难的策源地,甚至酿成区域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由于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收益与损失放大”的功能,容易诱使人们以小博大,参与投机,带上赌博的性质;由于金融衍生品问世时间不长,其交易过程或因设计不完善,容易出现漏洞,或过于复杂,投资者难以理解和掌握,造成操作失误,从而引起法律上的纠纷。但从总体上看,金融衍生品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其负面影响是可以通过加强和完善监管,予以减少或消除,使其有利而无弊,为人类的社会经济生活服务的。

参考文献:

周立,1997,《金融衍生工具发展与监管》,中国发展出版社。

李崇淮、黄宪,1992,《西方货币银行学》,中国金融出版社。

刘鸿儒,1994,《金融基础知识》,中国经济出版社。

石纪扬,1994,《现代银行》,经济管理出版社。

甘培根、林志琦,1992,《外国金融制度与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