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结构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555页(2115字)

这是与所有制改革相对称的一个概念。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理论界对改革的整体战略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基本上形成了统一认识,改革应当主要沿着两条红线展开:一条是所有制改革,一条是经济运行体制改革。所有制改革又应当沿着两个侧面展开:一个侧面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改革,一个侧面是所有制结构改革。所有制结构改革由此而启动。

所有制结构改革的初始条件是,在建国后的30多年里,中国一直奉行“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政策,即片面地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追求所有制形式的高级化,基本上保持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而集体所有制经济成分,因集体经济的自主权很小,国家对其实行如同全民所有制经济成分的管理办法,统得同样过多过死,实际上沦为准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准国营经济,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二全民”。可见,所有制结构改革的初始条件实际上就是国民经济在整体上表现为一元所有制结构。

在一元所有制结构的初始条件的基础上,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外资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

经过近20年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在中国,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已经初步形成,一元所有制结构已经被多元所有制结构所取。但是,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改革的路还很长,仍然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甚至还有一些认识没有取得一致。

1.市场经济与所有制结构多元化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前提,就是存在多元的所有者主体、多元的利益主体。也就是说,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这实际上是在新的经济时期必须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根本性原因。

如果一国经济中只有全民所有制,或者说只有一个所有者即国家,那么,在这个经济中,就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就不可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因为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与多个所有者主体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就是说,如果社会上不存在多个所有者主体,就没有相互交换各自所生产的产品的必要,也就不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樊纲,1995)。在经济学上,所谓的商品交换,说到底都要涉及财产所有权的交换关系。

反过来说,如果不承认商品经济的合理性,也就没有变革单一公有制结构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必要了。

2.改革的道路与非国有经济的快速成长

非国有经济包括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外资、合资经济、股份制经济,私人、个体经济等。

已有的对中国经济改革道路的考察和研究成果表明,中国经济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式的改革道路,特点是先在国有经济的旁边发展多种形式的非国有经济。

非国有经济成分对市场经济的天然适应性,使之无论在经济“热”的时候还是“冷”的时候,都能较快地适应新的条件和寻找新的机会发展自己,并必然地改变了国有和非国有的力量对比。

3.国有制:应当怎样坚持

有三种理论:一是“制高点”理论,或称之为“产业主导”理论,即通过对国民经济发展不同阶段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国有化,控制经济发展及运行;二是“基础点”理论,即按照“政府不与民争利”的原则,通过对交通运输、电讯、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产业的国有化,控制国民经济发展及运行;三是“竞争优势”理论,即在经济对外开放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为维护本民族利益而建立大型国有企业,凭借其竞争实力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除了上述理论之外,加快国有经济的市场化步伐,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优化国有企业的外部环境,积极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也是坚持国有经济的题中应有之意,而且,也只有在公平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下,多种经济成分才会各得其所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樊纲,1995,《中国的道路——中国改革与发展报告,1978-199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张宇,1997,《改革之路——渐进式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侯孝国,1997,《转轨中的所有制结构运行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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