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595页(2369字)

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设置的实行优惠政策的特殊区域。

依其运作的形式和发展重点的不同,可分为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投资促进区、科学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工业区、多功能综合性经济特区等类型。目前世界各国设置的不同类型的经济特区共有500多个。

我国兴办的经济特区是多功能综合性的经济特区。

1979年,我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我国将海南省建为最大的经济特区。1990年,开发上海浦东,使上海浦东新区享有特区的某些政策,有些方面政策比特区还要特。

这样,我国的经济特区便形成了“5+1”的局面。我国兴建特区的地点选择,主要是这些地区地处沿海,位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侨乡易于吸收海外华侨资本,便于率先实行市场化改革开放政策,具有吸引外资的地缘优势。

兴建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重要步骤。我国的经济特区与非特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特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利用外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主。(2)特区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特区的产品以外销为主。

产品外销使特区经济与国际市场息息相关,因而,经济活动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以市场调节为主。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这一特点尤为突出。(3)特区实行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涉及税收、用地、投资、外商出入境、财政等方面。

如在税收方面,特区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特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非特区企业为33%。对外商投资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减免税期满后,如属产品出口企业,经申请批准可按10%的税率缴纳,技术先进型企业,经申请批准,可延长3年减半期;外商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非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享受1年免征、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在特区,除国家规定的少数用国产材料生产的产品外,其余产品一律免征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在土地使用方面,投资可按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也可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海南,允许外商对土地成片开发,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更长。在人员进出方面,对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或有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胞到特区,在海南停留不超过15天,在深圳不超过5天,珠海不超过3天的,可在特区口岸办理临时入境签证。外商、外藉员工及其眷属,可申请办理多次入境签证。

再如,对厦门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对上海浦东在金融、贸易方面实行的特殊政策等。(4)特区地方政府享有较多的经济管理自主权。如在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上,特区政府比非特区享有更大的自主权,海南、深圳、厦门还享有地方立法权。

我国的经济特区主要有以下作用:(1)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

通过经济特区的技术窗口,引进国外高新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形成“内地-特区-国外”三点一线的加工出口体系,推动我国企业的技术进步。通过经济特区的信息窗口,了解国外的变化和发展,获得世界市场行情和高新技术信息,使我们在对外交流中更主动更有利。

通过经济特区的外贸出口,内地企业在特区设联络处办事处,洽谈业务,拓展外贸渠道,促进出口发展。通过特区的人才窗口,培养、锻炼新一代的管理人才、外贸人才、技术人才等各类人才。

(2)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作用。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不断探索的过程,无现成经验可借鉴,为降低改革成本和风险,经济特区就成为改革的试验区,许多改革措施都在特区小范围内试验,失败了,变回来,损失较小;成功了,向全国推广,收益极大。如我国在财政、金融、外汇、物价、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住房改革等方面的改革举措,都是先在特区试点,有成绩有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的。(3)辐射和带动作用。

经济特区的发展对周边地区和全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带动的作用。这正是我国建特区的目标,通过局部地区的高速发展带动整个经济的腾飞。(4)特区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特区濒临港澳台地区,特区的繁荣和发展,有利于在经济上与港澳台地区的衔接,对这些地区回归祖国产生深刻的影响。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力度推行,经济特区与一般地区在经济体制和政策上的落差减小。在改革方面,我国虽已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但要在计划经济积习很深的基础上真正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还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在市场机制、企业制度、政府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制度、经济运行的法制化等等方面,都还需要特区的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探索和试验。

在对外开放方面,我国虽已打开了对外开放的大门,但在使对外开放从主要目标是引进外资、技术、管理经验、增加出口到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国际市场的转变,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方面,仍要求特区的深入试验和探索。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特区的发展将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转向依靠自身实力,增创新优势。特区继续发展除传统的政策优势、地理位置优势、人文优势外,多年的发展还积聚了新优势:体制改革先行优势、经济实力优势、基础设施配套优势、产业结构升级优势、人才优势等,这些优势的集合将使特区在我国深入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中,继续起到试验区的作用。

参考文献:

王振中,1994,《经济特区与出口加工区的比较研究》,鹭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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