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罗纳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960页(3367字)

【生卒】:1910~

【介绍】:

美国当代经济学家,199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出生于英格兰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1929~1932年,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获该校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执教于英国邓迪(Dundee)经济与商业学校(1932~1934)、利物浦大学(1934~1935)、伦敦经济学院(1935~1951)、美国布法罗大学(1951~1958)、弗吉尼亚大学(1958~1964)、芝加哥大学(1964~1982)。1982年从芝加哥大学退休后,仍继续担任该校法学院荣誉教授及法学与经济学高级研究员。

曾任《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主编(1964~1982)。1979年当选为美国经济学协会杰出会员。

因其发现和澄清了交易费用和产权对经济制度结构和运行的意义而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的主要着作包括: 《英国的广播业:垄断研究》(“British Broadcasting:A Study in Monopoly”,1950); 《企业、市场与法律》;(“The Firm,the Market,and the Law”,1988);《经济学与经济学家论丛》(“Essays on Economics and Economists”,1994)等。重要学术论文有:《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1937)与《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1960)等。

科斯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法学家兼经济学家。

他阐述了产权理论的基本内容,发现和解释了产权和商业经营管理成本如何影响经济的问题,并以产权理论开创了一个新的学派——产权学派。他开创性地将经济推理应用到法律问题上,掀起了“法律与经济”运动。

他在经济的体制结构方面取得的突破性研究成果,为创立企业的现代经济理论,为现实主义经济理论作出了基础性贡献。

交易费用,狭义地讲就是进行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和所费努力的成本;广义地讲,就是就某些协议进行谈判和强制实施所需使用的除生产资源以外的任何资源。科斯深入研究了这一问题,并用它解释经济组织的产生。科斯在其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虽然没有明确使用交易费用的概念,但讨论的完全是交易费用与组织的产生的问题。

该文是根据其对美国企业所做的实地考察而构思出来的。在该文中,科斯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自由企业制度的经济中,为什么工人自愿进入企业接受某个企业主或者某个代理人的管理,而不是在市场上把自己的产品或劳务直接卖给顾客?为了寻求该问题的答案,科斯着眼于操作市场的成本,主要是“发现价格”的成本。科斯认为,在一个不得不由多个人进行的生产中,难以准确地测度每个工人对于产品生产的贡献,因而很难对产品的各个不同部分进行定价;或者,若对每个人的贡献进行测度,或对每个人对产品所作贡献的部分定价所引起的多个人之间的交易成本将是很大的。这就要求由一个中央代理人来雇用和管理工人并对要素定价,这样可以避免大量的交涉与测度成本。厂商就是因这种缘故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组织。

工人不是单个人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把自己的劳务或贡献直接卖给顾客,而是按照契约把自己劳动的使用权自愿地交给了厂商这只有形的手来支配。

因此,厂商代替了市场。厂商代替市场可以被视为要素市场代替产品市场,如果所有的交易费用为零,这两个市场将是不可分割的,因为顾客对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支付与对于产品卖者的支付是一回事。

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必要区分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交易费用的出现是将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分割开来的前提,也可以把厂商代替市场看作是一种契约形式代替另外一种契约形式的组织的选择。这篇论文最初发表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后来,当经济学家们越来越多地转向分析家庭和其他非利润、非市场组织的经济学时,终于开始意识到了“交易费用”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科斯于1960年所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对社会成本的分析是他早期关于企业的着作的自然延伸。该文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考察庇古(A.C.Pigou)在《福利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Welfare”,1920)中对蒸汽机强加给农场主和工厂烟尘强加给家庭的外部成本所做的着名分析的逻辑来进行的。

这种外部成本情况被庇古当作我们现在所称的“市场失败”的例证来引用,它要求用政府干预来把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提高到与它们的真实社会成本一致。科斯用一个意义双关的论据对庇古的结论提出了挑战。

他认为,从效率的角度看,如果明确规定一切相关资源的法定权力,并且法定权力是可以自由交换的,那么这些法定权力的最初配置状态就是无关紧要的,要使法定权力可以自由交换,就必须不存在法定权力自由交换的障碍,而这是以明确的产权的存在为前提的。

或者说,只要产权(法定权力)是明确的,不管产权的最初配置状态如何,都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是所谓的“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往往也以另外两种方式来表达:一种是建立在市场竞争状态基础之上,即只要法定权力可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交换,这些法定权力的最初配置状态就是无关紧要的;一种是建立在交易费用概念基础之上,即从效率的角度看,只要交换的交易费用为零,法定权力的最初配置状态就是无关紧要的。科斯定理的这两种表述方式表明,只要交易费用为零,或者只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就可以通过交换使法定权力的最终配置状态达到最优。

科斯定理是对初始的权利配置、交易费用、交换过程和资源配置效率这四者的内在联系进行的一种分析。他从被新古典经济学家忽视的约束因素角度,解释了经济效率或帕累托最佳状态。

由此,对经济学家们普遍回避的整个观察范围提出了可行的解释。

对于科斯的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经济学界褒贬不一。赞成者认为,科斯的产权理论拓宽了经济学分析的范围,为解决经济中的外部性这样一类有争端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并且,从他的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待经济组织的效率比正统的理论中研究的帕累托效率更接近实际,因此对于实际经济组织效率的改进也就更有帮助。批评者认为,科斯的经济理论缺陷较多:首先,不仅交易费用概念的范围不明确,而且对法定权力很难给以明确的定义。其次,即使在狭义的范围内来理解交易费用,在现实生活中也难以将交易费用降为零,因而也就无法实现法定权力配置的效率。再次,科斯关于实现法的效率的法定权力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也是不现实的。最后,科斯定理的三种表达方式相互间也是矛盾的,例如,“交易费用为零”与“完全竞争的市场”是矛盾的,这使得科斯定理的严谨性远远不及传统的帕累托效率。

参考文献:

王宏昌编译,1997,《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讲演集》(1987~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1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朱善利,1991,《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科斯及其经济学说》,《经济学动态》第12期。

Y.Barzel & L.A.Kochin,1992,Ronald Coase on the Nature of Social Cost as a Key to the Problem of the Firm,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vol.94(1).

Richard A Posner,1993,Nobel Laureate Ronald Coase and Methodolog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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