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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症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心脏病学词典》第101页(670字)

指人体脂肪堆积过多,以致体重增加并超过标准体重20%或体重指数>24者。

可分为单纯性和继发性两类。单纯性肥胖(isolated obesity)系无明确病理可查,多数与遗传、家庭生活和饮食习惯,以及缺少体育锻炼等因素有关。

发病机理主要是进食的热量超过人体消耗量,多余热量以脂肪形式储存于皮下和内脏等组织所致,可发生在任何年龄,以40岁以后发病者居多,但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儿童期发病也很常见。

女性发病率较高,尤其绝经期后更为常见。继发性肥胖(secondary obesity)多由器质性疾病所引起,例如甲状腺功能减退、丘脑-垂体肿瘤等内分泌系统疾病、Ⅱ型糖尿病、胰岛β细胞瘤、炎症、创伤和糖皮质激素等药物引起。这种肥胖随着相应疾病的治愈,肥胖现象多有改善。

临床上可因肥胖程度不同而表现各异。轻症者可无任何症状。中-重度肥胖者可畏热、多汗、饮食亢进,并常伴有一般性不适,例如易感疲劳、心慌、气短、头昏、头痛等,下肢浮肿也较常见。

极度肥胖者可产生肺泡换气不足,出现氧和二氧化碳潴留,引起嗜睡症。严重者可导致心、肺功能不全。肥胖曾被认为是冠心病的危险因素之一。

但肥胖者多同时伴有高血压、高胆固醇血症和糖耐量异常等,故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危险因素尚难判定。减肥可减轻伴发的高血压,高脂血症等,同时减少心脏工作量和心绞痛的发作,提高运动耐量。以这一意义上说,应积极治疗肥胖病,但必须长期坚持才能收效。

措施包括严格限制热量的摄入、体育疗法、气功疗法和辅以药物等治疗。继发性肥胖者主要针对病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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