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的国际贸易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页(689字)

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德国经济学家,保护贸易论倡导者,其代表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他认为贸易政策应服从国家利益,服从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服从发展工农业的需要。每个国家各有其发展的途径与特点,适用于一切国家的经济理论并不存在。亚当·斯密建立的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把自由贸易当作理想,实际是为英国利益服务。

德国要建立国家政治经济学,以实行保护贸易为德国利益服务。

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财富产生的原因,农业、工业、商业三者是物质生产力的基础,工业则是基础的基础。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说”是其保护贸易论的一个主要根据。认为各国经济发展都经历五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畜牧、农业、农工业、农工商业时期。不同时期实行不同贸易政策。

在农业时期,实行自由贸易,一面促进农业发展,一面培育工业基础。在农工业时期转而实行保护贸易,对具有发展可能的工业,采取措施防止外国竞争。在农工商业时期,则转而实行自由贸易,用先进工业品打入外国市场,以获得最大的贸易利益。美国、德国正处于农工业时期,以实行保护贸易为有利。

李斯持把保护贸易作为工业落后国家建成工业先进国家的手段,但只是对有发展前途的幼稚工业,而不是对全部工业进行保护。当被保护的工业建立和发展起来以后,应取消保护,因而是暂时保护,而不是永久保护。保护的方法主要是使用关税,但税率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对进口产品征税后,价格因而上涨,消费者将受损;当工业成长起来后,价格势必下跌,消费者将受益。现在所受损失从将来所获利益中得到补偿,国家所获利益必然大于所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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