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调剂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85页(476字)

我国建立的法定的外汇调剂机构。

它由外汇调剂中心和外汇调剂公开市场组成。到1992年止,全国已有90多个外汇调剂中心,9个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在境内机构之间的外汇调剂一般都是外汇额度,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则都是用现汇调剂(现汇调剂的外汇有美元、港币、英镑、日元、克五种)。1988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在境内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也可以相互调剂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将现汇调剂给境内机构时,允许后者开立调剂外汇现汇专户。

反之,境内机构将外汇额度调剂给外商投资企业时,也允许后者开立调剂外汇额度专户或购买现汇后存入后者的外汇存款帐户。调剂外汇的成交价格允许浮动,根据供求状况贯彻竞价买卖的原则。

成交价格一律以1美元现汇比若干人民币的方式表示。美元额度交易,以美元现汇成交价格减去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卖出价格后的余额,为额度成交价格。

由于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调剂汇率略有差距。1994年随着汇率并轨和有管理的浮动汇制的建立,外汇调剂市场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买卖外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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