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2页(410字)

北美洲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建立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根据1992年8月12日3国达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立。该组织的宗旨为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最终实现三国间商品、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该自由贸易区拥有3.6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逾6万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该组织规定:3国间在15年内逐步取消各种商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墨西哥的服务业,如银行、电讯、保险及证券业向美、加开放,允许美、加企业参与竞争和投资;3国对所有北美地区的金融公司给予国民待遇;为防止非缔约国利用自由贸易协定,3国的原产地问题作了严格的规定;设立专门委员会以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保护版权、专利及商标权。

该组织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北美3国之间贸易的发展和扩大,进而带动3国经济的增长。同时,也使3国在贸易集团化的国际环境中,进一步加强了同欧洲共同体及日本抗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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