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41页(243字)
合同订立后,一方当事人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阻碍,可免除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但这种免责仅限于在不可抗力事故存在的期间内有效,换言之,在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存在的期间他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并免除损害赔偿之责,履约的障碍一旦消除,其履约义务就立即恢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明确规定:“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间有效。”超过有效时限的免责是无效的,而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除要求损害赔偿以外的任何权利,如要求履约或宣告合同无效等。